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9〕13号)规定:“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 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 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税;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万元但不超过 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”